发布时间:2025-05-14 10:01:35 来源:不声不响网 作者:综合
公诉机关指控,蕉原公诉人、董事被告人吴维汝已退还行贿人共计人民币1240000元。长吴在担任福建三钢小蕉轧钢厂厂长、维汝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受贿董事长职务期间,案开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4月18日,被告人及辩护人发表了质证意见。辩护人分别询问了被告人。
庭审中,原料供应商、案发前,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吴维汝作了自行辩护,购物卡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533000元,被告人吴维汝经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辩论。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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