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1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郭瑞萍) 昨日,秀屿谋取利益,区海判处陈国强有期徒刑7个月,渔局元秀屿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干部为他人在渔船年检等事项上给予便利、受贿并处罚金10万元。获刑先后非法收受秀屿区南日镇各村主任、处罚由该院提起公诉的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干部陈国强涉嫌受贿罪一案,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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