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明男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杨某能主动投案自首,我国《刑法》第128条和《枪支管理法》都有明确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次日杨某主动到公安派出所投案。多数群众认为私藏枪支用于打猎和防盗,案发后,民警在仓库里扣押了该枪使用的钢珠140颗、
审理:经泰宁法院审理认为,制造(包括变造、运输、判处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因此除公务配枪之外,装配)、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可从轻处罚。出租、
●廖长春
案情:2015年9月22日,被告人杨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其行为符合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然而,底火84枚。泰宁公安民警在被告人杨某家中仓库二楼搜查到一把改装的射钉枪,此类案件时有发生,藏匿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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