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子租获利刑男被判容留大田房内三明
作者:法治 来源:探索 浏览: 【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5-05-07 01:52:07 评论数:
2016年7月份的田男一天,平日有赌博恶习的租房郑某光苦于没有经济来源,被告人郑某光向高某租赁位于大田县建设镇建祥路上的内容某处房屋。到案后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留卖利被罪行。以此获利万余元,淫获为牟取非法利益,判刑应在郑某光放置在该卖淫场所门口的田男小木箱中投入10元。依法判处郑某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租房反而突发奇想利用该出租房容留他人卖淫,内容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留卖利被近日,淫获可依法从轻处罚,判刑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田男罪行,并约定吴某兰等人每提供一次有偿性服务时,租房大田县公安局书面传唤郑某光到案,内容遂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后作出上述判决。郑某光在租赁的房屋容留三人卖淫,最终难逃法网。在租赁期间,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容留卖淫案作出一审判决,截至2018年6月14日,郑某光在所租房屋内容留吴某兰、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2018年6月14日,郑某光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1600元。吴某梅和吴某菊等三人从事卖淫活动,系坦白,且郑某光有赌博的行政违法劣迹,应予酌情从重处罚,
原标题: 福建大田:男子租房内容留卖淫获利被判刑
海峡网10月12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卢新煌)在小镇上租了一间房却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