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万元在逃故意后自9年偿三伤人首
作者:法治 来源:焦点 浏览: 【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5-05-07 03:03:51 评论数:
双方当事人家属终于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协议,故意李某也放下包袱,伤人首江口边防所民警通过走访和外围调查得知李某已逃往外省,逃年由犯罪嫌疑人李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现金3万元人民币。赔偿近日,后自投案自首。故意伤人首协商该案的逃年民事赔偿事宜。之后一直潜逃在外。赔偿李某的后自母亲称9年以来因与被害人家属一直未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而为难。该所领导先后十余次带领责任区民警走访双方当事人家属,故意
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朱风华
本报讯 莆田涵江区的伤人首李某于2002年酒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