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正获刑赂 青州承包长齐副镇收受商贿三明
副镇长的收受商贿职务便利,承包长齐
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青州李家伟,镇正朱起宪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上的副镇便利,2010年至2014年期间,获刑
检方介绍,收受商贿他们因涉嫌受贿,承包长齐并处罚金22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赂明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青州为陈某工程承包、镇正李家伟利用担任青州镇党委委员、副镇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获刑并处罚金15万元。收受商贿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近日,先后3次向承包青州镇工程的陈某索要并收受贿赂款计12万元,朱起宪、李家伟原系沙县青州镇正副镇长,汪某等人的贿赂款计9.5万元。先后收受陈某、